2018年第五届苏州国际剑道公开赛规程
一、宗旨:普及发展剑道运动,加强国际剑道文化交流,从而提高国内剑道竞技水平,提升中国剑道在国际剑道中的影响力。
二、比赛日期:2018年11月 17~18日
三、比赛地点:苏州大学东校区体育馆(苏州市东环路50号)
四、 参赛单位:
1. 中国大陆地区各省、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剑道团体、个人。
2.海外各地区有意愿参加的剑道团体、个人。
五、 竞赛组别及比赛项目:
(一) 竞赛组别
1.男子组:14周岁以上(20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的选手);
2.女子组:14 周岁以上(20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的选手);
3.未满 18 周岁的选手应出具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证明后才能参赛。
(二) 比赛项目
1.女子新人赛(B组)
2.女子新人赛(A组)
3.女子个人赛
4.男子新人赛(B组)
5.男子新人赛(A组)
6.男子个人赛
7.女子团体赛(五人制)
8.男子团体赛(五人制)
六、 参加办法:
(一)女子新人赛(B 组)
1.女子新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;
2.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,俱乐部(团体)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,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。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,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;
3.参赛选手为未取得段位资格的剑道练习者(无段组);
4. 女子新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;
5. 一个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(地区),俱乐部(团体)参赛,或以他人名义参赛;
6.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。
(二)女子新人赛(A 组)
1. 女子新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;
2.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,俱乐部(团体)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,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。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,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;
3. 参赛选手为取得初段,及取得二段资格一年以内的剑道练习者(2017年 11 月 1 日后取得二段资格者);
4. 女子新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;
5. 取得新人赛(B 组)冠、亚军的选手(两人)自动进入新人赛 A 组;
6. 一个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(地区),俱乐部(团
体)参赛,或以他人名义参赛;
7.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。
(三)女子个人赛
1. 女子个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;
2.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,俱乐部(团体)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,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。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,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;
3. 参赛选手为取得二段资格一年以上的剑道练习者(2017 年 11月 1 日前取得二段资格者);
4. 取得新人赛前三名的选手(四人)自动进入个人赛;
5. 女子个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;
6. 一个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(地区),俱乐部(团体)参赛,或以他人名义参赛;
7.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。
(四)男子新人赛(B 组)
1. 男子新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;
2.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,俱乐部(团体)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,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。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,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;
3. 参赛选手为未取得段位资格的剑道练习者(无段组);
4. 男子新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;
5. 一个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(地区),俱乐部(团
体)参赛,或以他人名义参赛;
6. 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赛。
(五)男子新人赛(A 组)
1. 男子新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;
2.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,俱乐部(团体)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,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。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,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;
3. 参赛选手为取得初段,及取得二段资格一年以内的剑道练习者(2017年 11 月 1 日后取得二段资格者);
4. 取得新人赛(B 组)冠、亚军的选手(两人)自动进入新人赛 A 组;
5. 男子新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;
6. 一个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(地区),俱乐部(团体)参赛,或以他人名义参赛;
7. 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赛。
(六)男子个人赛
1. 男子个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;
2.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,俱乐部(团体)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,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。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,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;
3. 参赛选手为取得二段资格一年以上的剑道练习者(2017 年 11月 1 日前取得二段资格者);
4. 取得新人赛 A 组的前三名的选手(四人)自动进入个人赛;
5. 男子个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;
6. 一个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(地区),俱乐部(团体)参赛,或以他人名义参赛;
7. 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赛。
(七)女子团体赛(五人制)
1. 每个参赛团体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数不限;
2. 每支队伍最多可以登记 5 名队员和 2 名候补;
3. 一支队伍必须有至少 3 名队员才能报名参加团体赛;
4. 允许参赛人数不够的俱乐部(团体)与其它团体组成联队参赛;
5.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,俱乐部(团体)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,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。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,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;
6. 比赛对选手的级别(段位)没有限制;
7. 女子团体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;
8. 一个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(地区),俱乐部(团体)参赛,或以他人名义参赛;
9.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。
(八)男子团体赛(五人制)
1. 每个参赛团体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数不限;
2. 每支队伍最多可以登记 5 名队员和 1 名候补;
3. 一支队伍必须有至少 3 名队员才能报名参加团体赛;
4. 允许参赛人数不够的俱乐部(团体)与其它团体组成联队参赛;
5.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,俱乐部(团体)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,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。如没在大会开始前提出,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;
6. 比赛对选手的级别(段位)没有限制;
7. 男子团体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;
8. 一个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(地区),俱乐部 (团体)参赛,或以他人名义参赛;
9. 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赛。
七、 竞赛办法:
采用国际剑道联盟比赛规则。
(一)女子新人赛(B 组)
1.采取单败淘汰法;
2.比赛为“三本胜负(SANBON SHOUBU)”;
3. 比赛时间 每局2 分钟(停表);
4.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 采用“判定(HANTEI)”决定结果。
3. 奖牌赛中,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“一本胜负(IPPON SHOUBU)”决定结果。
(二)女子新人赛(A 组)
1. 采取单败淘汰法;
2. 比赛为“三本胜负(SANBON SHOUBU)”;
3. 比赛时间为每局 2 分钟(停表);
4. 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采用“判定(HANTEI)”决定结果。
5. 奖牌赛中,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“一本胜负(IPPON SHOUBU)”决定结果。
(三)女子个人赛
1.采取单败淘汰法;
2.比赛为“三本胜负(SANBON SHOUBU)”;
3. 比赛时间为每局 3 分钟(停表);
4. 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“一本胜负(IPPON SHOUBU)”决定结果。
(四)男子新人赛(B 组)
1.采取单败淘汰法;
2.比赛为“三本胜负(SANBON SHOUBU)”;
3.比赛时间为每局2 分钟(停表);
4.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 采用“判定(HANTEI)”决定结果。
5. 奖牌赛中,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“一本胜负(IPPON SHOUBU)”决定结果。
(五)男子新人赛(A 组)
1.采取单败淘汰法;
2.比赛为“三本胜负(SANBON SHOUBU)”;
3. 比赛时间为每局 2 分钟(停表);
4.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 采用“判定(HANTEI)”决定结果。
5. 奖牌赛中,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则采用加 时赛以“一本胜负(IPPON SHOUBU)”决定结果。
(六)男子个人赛
1.采取单败淘汰法;
2.比赛为“三本胜负(SANBON SHOUBU)”;
3.比赛时间 为每局3 分钟(停表);
4.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、或互不得分,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“一本胜负(IPPON SHOUBU)”决定结果。
(七)女子团体赛
1.比赛采用小组赛后单败淘汰法;
2. 团体比赛以“胜者多数法”决定胜负;
3. 比赛为“三本胜负(SANBON SHOUBU)”
4. 团体赛所有比赛为每局3 分钟(停表);
5. 如果参赛队只有3 名队员出赛,出场顺序将为“先锋(SENPO)、中坚(CHUNKEN)、大将(TAISHO)” ;
6. 如果参赛队只有 4 名队员出赛,出场顺序将为“先锋(SENPO)、中坚(CHUNKEN)、副将(FUKUSHO)、大将(TAISHO)”;
7. 小组赛时,上场顺序和人选不得更改,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;
8. 进入淘汰赛后,上场顺序和人选可以变动,但是必须在每轮比赛前以书面形式申报,申报后不得更改,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;
9.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。
(八)男子团体赛
1.比赛采用小组赛后单败淘汰法;
2.团体比赛以“胜者多数法”决定胜负;
3.比赛为“三本胜负(SANBON SHOUBU)”
4. 团体赛所有比赛为每局3 分钟(停表);
5.如果参赛队只有3 名队员出赛,出场顺序将为“先锋(SENPO)、中坚(CHUNKEN)、大将(TAISHO)” ;
6. 如果参赛队只有 4 名队员出赛,出场顺序将为“先锋(SENPO)、中坚(CHUNKEN)、副将(FUKUSHO)、大将(TAISHO)”;
7. 小组赛时,上场顺序和人选不得更改,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;
8. 进入淘汰赛后,上场顺序和人选可以变动,但是必须在每轮比赛前以书面形式申报,申报后不得更改,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;
9.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赛。
八、 抽签:
本次公开赛将由CKOU总部或赛会实行委员会进行公开抽签,相关通
知随后发布,请注意关注。
九、 取名次与奖励:
(一)个人赛每组比赛奖励前3 名(含并列第3 名),并颁发奖牌和证书;
(二)团体赛比赛奖励前3 名(含并列第3 名),并颁发奖杯、奖牌和证书;
(三)视具体情况设敢斗奖,优秀选手奖,并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十、 其他规定:
参赛选手必须使用国际剑道联盟标准的道服、竹剑、及护具等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其它非国际剑道联盟认可的装备,须取得2018年CKOU 苏州国际剑道公开赛实行委员会 (以下简称赛会实行委员会)的认可方可使用。
十一、 裁判:
(一)比赛裁判由赛会实行委员会指派;
(二)赛会实行委员会欢迎各团体持有FIK 及FIK 加盟团体颁发之剑道四段及以上者担当义务裁判。
(三) 持有FIK 及FIK 加盟团体颁发之剑道三段资格,且参加过CKOU 裁判讲习会的,经实行委员会许可,可协助执裁工作。
十二、报名及报到:
(一)报名:请参赛各队在11月9日24 时前尽快与赛会实行委员会索取报名表,了解详细信息以便报名。
(二)请采用电子邮件报名;
(三)本次大会接受团体和个人报名;
(四)报到:请参赛各团体和个人于11月16日到大会报到;
(五)参赛运动员需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并自行办理保险,一旦在比赛出现意外伤害事故,组委会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,但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未尽事宜,由赛会实行委员会另行通知。
. 赛会实行委员会保留对任何选手、裁判及工作人员申请的最终决定权。
. 赛会实行委员会保留就上述条款的修订及最终解释权。
. 赛会实行委员会联系方式:
. 联系人: 周春晖(18862111369)
地 址: 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133号
中航长风众创空间5楼杨派武馆
电 话: 0512-68781369
电子邮件:401221617@qq.com
2018年 10月
苏州竹园剑道俱乐部